设 计 说 明
华莱士
一.强电部分 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 2.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电气规范》 JGJ16-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 2000 年版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二.设计范围
1.照明系统:
本工程只作照明系统设计,其它与工艺相关及插座布置均由甲方与厂家相商。
2.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三 .电力配电系统;
1.照明配电:
1).光源: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定,一般场所为密闭式金属卤化物灯
和防爆灯照明、 插座均由不同的回路供电; 所有插座均设置漏电断路器保护。 剩余动作电流
为 30mA
四.设备安装
1 .照明、动力配电箱均为暗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 1.4m.
2.除注明外,开关底边距地 1.2m,普通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