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微瑞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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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规范授权行为,明确财务各项收支审批权限,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授权是权力拥有人根据工作需要把其在工作中所拥有的权利部分
或全部转移给同级或下级的行为。
第三条 按照第二章及第三章所规定授权及工作分工所产生的自然授权属于一般授权,一般
授权自上而下逐级进行,授权时不得隔级授权。
第四条 一般授权中上级对下级行使权力活动负有领导与监管责任,下级对上级负有定期或
不定期(按照上级的要求)报告的义务。
第五条 在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以及工作所产生的自然授权之外,权力拥有人把其拥有的
权力以书面形式转移给统计或下级的行为属于特别授权。
第六条 特别授权后权力拥有人对与其拥有的权利相关的责任并不因为授权而产生责任转
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均应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