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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
1. 目的
为确保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
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
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
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
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
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网银 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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