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号 2002年 9月27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 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 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单
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有效节约建设资金, 控制建设成本, 提高投资效益, 针 对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 基
字[ 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 合
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二○○二年九月二十
七日
附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