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1999 年 9 月 3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 [1999 ]202 号发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在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及检验管理的基本通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四条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1 、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2 、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3 、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