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
( )交质监字( )第 号
: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
定》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规定,你单位
建设的 工程应接受质量监
督。请接到本通知 10 日之内携带以下资料:
一、工程概况表;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文件;
三、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四、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同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到我站办理质量
监督手续。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监督站(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单一式三份,省、市质量监督站各一份。
附件 2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
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
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