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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三检”制度
一、目 的:建立质量“三检”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
处理。
二、适用范围:生产车间各工序及操作岗位。
三、责 任 者:质保部、生产部、专职质检员、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四、正 文:
1、自检:
1.1 生产岗位班组长是兼职质检员, 应按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对本班组生产出来的
中间体、半成品或成品是符合要求进行随时检查,在原始记录上详细记录检验结果,签上自
己的姓名。
1.2 自检中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仪器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合格后才能使用。
2、互检:
岗位班组长对上工序移交中间体、半成品应严格核查容器内盛装单所填内容中否有误,
按质量指标和交接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班组长和质量监督员联系,认
真执行不合格中间体不交下工序原则。
3、专检:
3.1 质保部质量监督员, 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