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第 1 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 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 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
次罚 20元;再次脱岗罚 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 2 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 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 50 元;劝说无
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 3 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 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 所有
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 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 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 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
价的 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
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 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