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一、验收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二)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 80%,且超差点
的最大偏差值应在也允许偏差值的 1.5倍范围内;
(三)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验合格;
(四)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 正确;具有完整的施
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一)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二)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正确;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
检测资料应齐全、正确。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二)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中,地基基础处理、桩基础检测、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管道接口
连接、位置及高程、水压试验、回填压实等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