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4.0.7 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
核。对于附录 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针对本条规定, 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
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
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
1.地基与基础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5
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
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
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3.0.13 对分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