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日期: 2013-01-21 来源: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作者:厅法规处 发布部门:政策法规处
点击数: 52
(2013年 1月 1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
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
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活动,适
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检
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条件和经
费,建立落实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组
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矿产资
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
资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