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人必须持有贵阳市六区(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乌
当区、白云区)常驻城镇户口,配偶方必须持有常驻城镇户口;
二、家庭是指申请人夫妇及共同居住的子女。上年度家庭总收入是指申请
人夫妇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的总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
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
缴交凭证为准;已退休的提供退休金领取证明) :
三、若申请人家庭有两处以上住房,应合并计算建筑面积;
四、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审核表并由户口所在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
府)进行核准;
五、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
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证明材料不实的,
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