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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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条 考勤制度
1、营业员必须遵守公司及所在店面考勤管理,如有违反,依公司及店内制度进
行处罚;
2、员工当月迟到 1 次处罚 20 元,第 2 次处罚 20 元,超过三次迟到者,每次
按照处罚 50 元处理(试用期员工将按照新员工薪资考勤标准执行),如情节严
重者,将做劝离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员工不在岗 30 分钟(含 30 分钟)视为离岗,当月第 1 次次处罚 100 元,
第 2 次处罚 200 元,以业务巡查或公司巡查(含打电话无人接听都)视为不在
岗。超过 3 次离岗者,公司将做劝退处理。
4、员工旷工一天处罚 200 元,发现第二次旷工处罚 500 元,未请假或请假公
司未批准营业员不到岗为准,第三次旷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5、请假应遵守公司和门店的考勤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请所属部门店的
店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