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9-15
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 、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
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
行走限位器及平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车,工作中最少保
留三圈以上。
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
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机重量的 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
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对象必须
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 、起吊对象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
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对象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