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
务院第 39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
院第 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切实加强对施
工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管理。起重机械安
拆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拆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人
员上岗证。
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
切实负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严禁使用属国
家、省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无上
岗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械。各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单位
有大型设备,既是产权单位的,各单位可以直接租赁;
劳务分包没有大型设备的,不是产权单位的,要租赁三
箭物资设备公司的大型机械设备。
三、各单位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施工现场
设置专人负责管理起重机械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定期
进行检查。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