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2、 管理内容及要求
2.1 生产设备处作为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内部
的生产设备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
2.2 各分公司对下属的各类设备、工程车辆、各类工器具负责使用与
维修,下设兼职设备员进行管理。
2.3 各分公司设备员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台帐,对所有设备
做到正确使用,合理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设备管理月、 季、
年度报表,主要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
2.4 因工程需要互相借用或租用设备时,可自行协商或申请生产设备
处协商解决。
2.5 对需要新增或更新的设备( 2000 元以上的),要填报“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经批准后填报“零星设备购置计划”实施。
2.6 对需要大修、调拨、封存的设备,有各分公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