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
号) 62年第 2016
月 8年 201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
月 9年 20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18日经
第 18
日起施行。 21
杨传堂 部长
2016日 19月 8年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则 总 第一章
第一条 保障公路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
全保
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应当遵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第二条
守本规定。
第三条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
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米;4(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
米;2.55(二)车货总宽度超过
米;18.1(三)车货总长度超过
千克; 18000(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千克;三 25000(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