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 结合本次所要采购货物的实际,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 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 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 本着科学、
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设备的供货单位,确保设备质量、完工期,节约投资,
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 技术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提出优选方案, 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
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
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