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YY-JT -08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
挥发量限值(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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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审定:
标准:
批准: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
前 言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害物质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
善车内环境质量, 实现对汽车非金属件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 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
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 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毛招凤。
本标准于 2008 年 4 月 15日发布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