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员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筑路项目部车辆驾驶员 时间 2011年 4月 1日
交底内容:
1、出车前应检查机油、汽油和轮胎气压、方向、喇叭、刹车、灯光是否齐
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2、行车途中要谨慎驾驶,注意仪表指数和发动机底盘工作状况,发现异常
及时停车检修。
3、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通过道口、险路、转弯、桥梁和视线不良地段要
特别注意了望、减速行驶、勤鸣喇叭。过渡上船车速要慢,听从渡船人员指
挥,遵守渡口管理规定章。
4、超车时要鸣喇叭和开启超车指示灯,不准强行超车或无故不让车,会车
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夜间会车做到变光、慢速交会。
5、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不准在车底下检修车辆,装卸长料时应离开驾驶室,
装卸完毕后,要检查车厢是否关好、挂勾是否扣牢。
6、运载长大货物时,对超长超高物资应在超出部分设有明显标志。大拖挂
或带拖斗车应在保险杆上刷是,大拖挂 "或“后有拖斗”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