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管理费用使用计划
第一条 为规范伊旗人民医院辐射安全投入管理工作,保障
辐射安全工作的开展,维护患者及员工利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辐射安全费用是指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财务
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医院辐射安全的资金。
第三条 主要领导职责
(一)批准辐射装置投入计划
(二)全面协调、保证辐射安全投入的落实。
第四条 防护科职责
(一)编制年度辐射安全投入计划。
(二)建立辐射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三)负责专项辐射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
(四)负责对本医院辐射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
行检查。
第五条 财务科职责
(一)负责辐射安全投入的统计。
(二)负责辐射安全费用的核算。
(三)负责对医院辐射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
(四)财务人员应将辐射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
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六条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