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依照省语委《对于有打算有步骤开展三类都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 (苏语〔20xx〕
3 号 )的安排,省语委将于 20xx 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方法》 (以下简称江苏省 《实施方法》 ),实如今我市范围内 “一般
话初步普及 ”、“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的工作目标,有打算有步骤地做好迎评各项预备
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进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都市评估的要紧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
等治理工作事情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事情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 其中
工作机构的设置、 人员配备、 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 任一项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