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共步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面包车,皮卡,金杯车,小货车及其它运输车辆。
第三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 每次用车必须登记 “三郎共步用车登记表” ,用车未登记者,
处罚 50 元,并承担相关违章处罚及扣分,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
行车安全。
第四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五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六条 车辆使用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
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八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必须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