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试行)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东风发电厂消防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东风发电厂消防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 年 5 月 1日施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2 年 5 月 1日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2004 年 9 月 1 日施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994 年 5 月 1 日施行。
3 职责
3.1 机构职责
3.1.1 防火委员会职责
3.1.1.1 成立以厂长为主任、其他厂领导为副主任、全部中层干部为委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