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通风审图要点
住宅建筑防排烟、 通风:
一类建筑、超过 32米的二类建筑(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应设
防烟楼梯间。 19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 12层及以上的通廊式 住宅
应设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应设防烟设施。
总面积大于 200㎡或一个房间面积大于 50㎡且经常 有人停留或可燃
物较多的地下室。地下室内长度大于 20M疏散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
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送风系统,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
50%。防烟排烟设施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进行防烟、排烟。当自
然通风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机械防烟、排烟方式。
防烟分区内排烟口距最远 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米,两个排
烟口之间距离不应大于 60米 .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和合用前室应设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机械加 压送风防烟
设施的风量、风压应按规范要求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