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编辑整理,大家定要认真学习!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与相关法规》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 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
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 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
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 除另有约定外,
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
担连带债务。
合同的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以下三种
不得转让的债权: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
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
不发生效力。 除非经受让人同意,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
销。
合同履行中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
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