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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1.内容提要
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2.重点、难点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和执业,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造价工程师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1.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
2.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一)执业资格考试
(二)注册
(1)注册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全国注册造价
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其管辖范围
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①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
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③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