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京津冀南部生态环境支撑
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根据国家《 “十三五”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
三五”规划》(冀政字〔 2017〕10号)和《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十二五”期间,邢台市通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大幅
度推进对水泥、钢铁、电力、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减排工程建设,
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均完成“十二五”规划要求目标。截至 2015 年底削减化学需氧
量 19400 吨、氨氮 1552吨、二氧化硫 20579 吨、氮氧化物 48677
吨,分别比 2011年削减 16.5%、15.8%、1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