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监督备案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郎溪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郎溪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今有我单位 工程,按照国务院 [2004]393 号令《建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造价 建筑面积 /千米
建
设
单
位
单位全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
理
单
位
单位全称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总
包
单
位
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 安全证号 联系电话
专
职
安
全
员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1.建设单位应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三通一平、施工围挡、临时
用电等);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外电线路、市政公用设施等提供有关资
料和专项安全措施或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2.监理单位审查现场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