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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新居工程小区建设标准
县新居办
按照我县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示范县的要求,为进一
步规范全县新居工程小区建设标准,确保新居工程建设质量,依
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县域实际,现特制定如下郫县新居工程小
区建设标准。
一、新居工程范围
新居工程限于郫筒、红光、犀浦城市规划片区和安德、友爱
两个重点镇城镇规划区。主要用于安置因依法征用土地和土地整
理的被拆迁农户。
城市规划片区和重点镇以外的其他镇,因重大产业化项目需
要建设农民新型社区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农民新型社区建设参
照本标准执行。
二、规划技术指标
1、城市规划片区的新居工程原则上为高层建筑,总容积率原
则上控制在 3.5-5.0 之间,层高 3米,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 30%。小区绿地率不低于 30%。
2、重点镇城镇规划区内的新居工程按照县规划局建设世界现
代田园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