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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机电设备集中布置及硐室化管理标准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所属矿井采掘工
作面机电设备集中布置管理和综采工作面在用设备列车的设置
使用管理。
一、设备集中布置及硐室化管理标准
1、基本要求
1.1 采掘工作面皮带机头、绞车、风机、水泵等地点及巷道
内 30米以内的单台开关必须集中放置,按照配电点进行管理。
1.2所有配电点必须打地坪,地坪高于底板不少于 100mm。
1.3采掘工作面的配电点及移变等的护栏必须与轨道保持
5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证时必须施工机电设备硐室。
1.4开掘工作面新开口施工时,必须同时设计施工设备硐室,
具体尺寸根据实际放置的开关数量决定。
1.5 配电点与风水管路应分别在巷道两侧,选择在顶板不淋
水的地方设置, 如不能避免则应制作遮水棚进行遮挡或采取其他
可靠措施。
2、硐室规格
2.1绞车硐室:
SDJ-32双速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