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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和范围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 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 特制定
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管理职责
2.1 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2 总工程师或总工艺师 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工作。负责
健全和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 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
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和评估工作。
2.3 HSE管理部是重大危险源监督部门,监督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备
案等工作。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危险源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及时发现本公
司重大危险源工作存在的问题, 提出考核、改进意见,监督有关部门限期
整改 ; 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负责按地方政府的
要求,将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