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XX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
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 80号)等
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
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
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
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
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
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