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属性: 地方性法规规章 部门分类: 水利设施管理
制定机关: 重庆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 重府令第 88号
颁布日期: 1995年 12 月 19日 施行日期: 1996 年 01月 01 日
时 效 性: 有效
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
第三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四章 排水监测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充分发挥城市排水设施功能,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重庆市市政
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重庆市城市建设局是全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市管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并对其他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实行业务指
导、监督检查。
区市县城乡建委(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