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对业主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区
(市、县) 路(镇、街) 号 工程 栋 单元(楼) 室,建筑面积为 平
方米的住宅(或非住宅) ,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
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和抗震设计标准。
二、本商品房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已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商品房符合本建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本 套 商 品 房 交 付 情 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交付日期: 业主签字: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住宅(或非住宅)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部位、
部件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