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南延伸段工程施工设计技术要求 第十八篇 车辆段
18—1
第十八篇 车辆段
18.1 一般要求
(1) 轨道交通三号线延伸段建设道角车辆段,道角车辆段定位为车
辆段,与正在建设的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形成一段一场的车
辆设施布局。三号线近期向北延伸到环城北路后将建设环城北路停车场,
最终全线形成“二段一场”的车辆设施布局。
(2) 对于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 我国还未形成系统、 成熟的建设运
营模式。车辆段设计应根据跨座式单轨车辆的特点,结合我国和重庆市
的实际情况,参考重庆二号线大堰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三号线童家院
子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的建设经验和相关资料进行。
(3) 车辆段建设,应考虑初、近、远期相结合。车辆配属应满足建
成运营后第三年(初期)的运输需要,以后根据客流量的增长逐步增加。
列车运用检修设施宜按近期规模建设,按远期规模预留,用地范围按远
期规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