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为充分发挥现有教学仪器设备的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更好地为
教学服务,结合《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管
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教学仪器设备是指所有实训课程使用的仪器、模型、挂
图、电教器材以及各专业实训器材设备。
第二条 学校教学仪器日常管理工作由实训部、各系两级共同管理配合,并
由学校设备后勤部负责其资产管理。
第三条 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由实训部统一安排到各系实训室分块管理。各系
实训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块仪器设备造册登记、管理保养,并配合实训指导教
师做好实训准备工作。
第二章 教学仪器的配备、采购、验收、登帐制度
第四条 各部门根据需要在每年下半年提出下一学年度仪器设备的采购预
算计划,报实训部,由院领导、资产后勤处根据系、部门实际需要与经费情况
进行,综合平衡后,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