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
作规范(部分)
(试行)
五、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明确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地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弄虚
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
理。
3.严格遵守纪律, 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 (论
文)工作。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不符合者不能取
得答辩资格。
5.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重新答辩。 由本人申请, 各
系组织。重新答辩按有关规定酌情适当收取成本费。 凡因本人原
因不能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缓答辩,
但要交纳缓答辩费; 凡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毕业设计申请缓
答辩的,费用可以减免。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