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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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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地质勘探企业、采掘施工企业及矿山生产系统和
独立尾矿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也适用于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二、申请书由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供附件所列的文件、图纸。
三、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四、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 、“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填写,其
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 其中, “经办人” 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联
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