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核
销制度
则 总 第一章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安 第一条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和规范车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生产管理,
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
节前安全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检查等。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检、临时性监督检查工作。
各职能安全管理人员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
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本制度适合外来施工单位及个人。 第四条
第二章 监督检查的组织
专业性安全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四下午进行一次综合性、 第五条
电气设备、起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包括机床设备及附件、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等。
其余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车间主任为安全监督检查总负责人, 第六条
的专业性质监督检查。
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