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电缆桥架技术规范
一 总则
1.1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其余未尽
事宜请参照 CECS 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相关条文执行,供方应保证提
供符合本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高标准执行。
二 技术要求
2.1 电缆托盘、梯架的材质采用冷轧板。其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1988中 Q235A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带钢》 GB/T 716—1991
和的有关规定。
2.2 普通托盘、梯架板材的最小允许厚度应符合表 2.2-1 所列数值。
表 1.2-1 托盘、梯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 (mm)
托盘、梯架宽度月 允许最小板材厚度
B≤150 1.0
150<B≤300 1.2
300<B≤50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