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规定了成品化学成分允
差偏差值。
2 术语
2.1 成品分析
成品分析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上采取试样,然后对其进行的化学分析。成品
分析主要用于验证化学成分,又称验证分析。
2.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是指熔炼分析的值虽在标准范围内,但由于钢中元素偏析,
成品分析的值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成分范围。对超出范围规定一个允许的数值,就是成
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3 取样总则
3.1 用于钢的化学成分成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
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一炉罐号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
足全部分析要求。
3.2 化学分析用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样屑应粉碎并混
和均匀。制取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