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
A、一般规定
·从事钢筋加工工作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持证上岗。
·加工完并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钢筋, 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 形状分类堆放,
并挂有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
B、直螺纹钢筋的加工
·用于直螺纹连接接头的钢筋加工时应采用无齿锯切割,保证钢筋端头平齐。
·直螺纹丝扣加工长度要保证套筒上完后外露丝扣不到一个完整丝扣, 通常情况
下直螺纹丝扣加工长度 =1/2套筒长度 +1.5mm。
·直螺纹丝扣应饱满,不能有断丝现象,加工完成后要及时套上保护帽。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应按现行国家建筑行业标准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
头》 JG163-2004 的要求对其钢筋丝头加工质量和钢筋接头连接质量进行检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丝头应逐个进行自检, 不合格的丝头应切去重新加工。 对于自检合
格的丝头,应由现场质检员随机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