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结构设计
一、独立基础设计荷载取值不当
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多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抗震规范》 (GB50011-2001) 第 4.2.1 条指
出,当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粘性土层时,不超过 8 层且高度在 25m以下的一
般民用框架房屋或荷载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可不必进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这
就是说,在 8 度地震区, 大多数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可不必进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
力验算。 但这些房屋在基础设计时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因此,在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
的整体计算分析中, 必须输入风荷载, 不能因为在地震区高层建筑以外的一般建筑风荷载不
起控制作用就不输入。 另一种情况是, 在设计独立基础时, 作用在基础顶面上的外荷载 (柱
脚内力设计值) 只取轴力设计值和弯矩设计值, 无剪力设计值, 或者甚至只取轴力设计值 。
以上两种情况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