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接头验收规程
为了保证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接头的强度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JGJ107-2003 中 1级接头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一、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丝头的验收
1、加工的钢筋丝头应逐个自检,出现不合格丝头时应切去重新加工;
2、自检合格的丝头, 应由质检员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以一个工作班加工的丝
头为一个验收批,随机抽检 10%,当合格率小于 95%时,应加倍抽检,复检中
合格率仍小于 95%时,应对全部丝头进行逐个检验。
3、外观及外形检验: 钢筋丝头螺纹应纹应饱满, 不得有螺纹大径低于螺纹中
径的不完整丝扣。 螺纹大径大于螺纹中径而小于标准大径的有缺陷丝扣, 累计长
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
4、滚丝螺纹长度用专用环规检查在环规的缺口范围内。
5、滚轧螺纹丝头用螺纹通规检查,通规能拧入。
6、滚轧螺纹丝头用螺纹止规检查,止规不能拧入或不能全部拧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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