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GJ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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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构件制作
交底内容 :
1、 钢结构制作首先进行放样、下料和切割,在放样和下料时应根据工艺要求欲留制作和安装时
的焊缝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气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
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
2、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 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 划痕深度不得大于 0.5mm。气割或机械剪切的
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 2.0mm
3、 在制孔时,螺栓孔的精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当螺栓孔的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规定时,
不得采用钢块填塞,可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在组装前,零部件应
经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缘每边 30mm- - - 50mm 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
雪等应清除干净,板材、型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