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
1.1 本标准仅适用于本工程次钢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电焊条:其型号按设计要求选用,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按
要求施焊前经过烘焙。 严禁使用药皮脱落、 焊芯生锈的焊条。设计无
规定时,焊接 Q235钢时宜选用 E43系列碳钢结构焊条; 按说明书的
要求烘焙后,放入保温桶内, 随用随取。酸性焊条与碱性焊条不准混
杂使用。
2.1.2 主要机具:电焊机(交、直流) 、焊把线、焊钳、面罩、
小锤、钢丝刷、等。
2.2 作业条件
2.2.1 熟悉图纸,做焊接工艺技术交底。
2.2.2 施焊前应检查焊工合格证有效期限, 应证明焊工所能承担
的焊接工作。
2.2.3 现场供电应符合焊接用电要求。
2.2.4 环境温度低于 0℃,对预热,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
定。
3.1 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 → 电弧焊接 (平焊、立焊、横焊、仰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