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6.1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
6.1.1 基本规定
6.1.1.1 为在建筑钢结构焊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工艺标准。
6.1.1.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中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
钢焊接。
6.1.1.3 钢结构焊接,必须按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并应遵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的规定。
6.1.1.4 钢结构的焊接工作, 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
定。
6.1.1.5 钢结构的焊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6.1.2 施工准备
6.1.2.1 技术准备
在构件制作前, 工厂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以及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的要
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生产制造过程应严格按工艺评定的有关参数和要求进行,
通过跟踪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