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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零部件加工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020406-2004)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安装中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
2 施工准备
材料
钢材: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
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全数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 应进行抽样复验,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全
数检查复验报告。
2.1.2.1 国外进口钢材;
2.1.2.2 钢材混批;
2.1.2.3 板厚等于或大于 40mm,且设计有 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2.1.2.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2.1.2.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2.1.2.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钢板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