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 (侧钻井 )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文件编码: CZ.1.21
编 制 人:梁建芬 李爱忠 张勇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管领导审核:张庆昌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要领导审核:王福国
审 定 人:范先祥
批 准 人:秦文贵
批准日期:
钻井(侧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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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为规范钻井(侧钻井)井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及火灾爆炸
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钻井 (侧钻井)井场用电作业的管理职责、人员要
求,以及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控制、运行、维护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钻井(侧钻井)作业现场。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术语
Ⅰ类电气设备
指工作时外壳应保护接零(接 PE线)的电气设备。
2.2 简略语
“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3 职责
3.1 机关处室职责
3.1.1 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